一、指导思想
以开展“效能建设年”活动为契机,以创建“效能机关执法为民”为主题,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,进一步树立执法为民的宗旨,创新执法理念,健全执法制度,规范执法行为,促进执法公正,提高工作效能,树立严格、公正、文明执法良好形象,努力为建设鄂南经济强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。
二、活动形式和内容
1、举办市直单位普法骨干培训班暨“效能机关 执法为民—法律进机关”活动启动仪式。
2、各单位以《行政许可法》、《行政处罚法》、《行政复议法》、《行政诉讼法》、《国家赔偿法》、《物权法》、和《劳动合同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,邀请市“五五”普法讲师团成员为本单位干部职工集中授课一至二次。
3、在市直单位组织一次行政法律知识闭卷抽查考试,抽考时间和人员另行通知。
4、各执法单位以部门行政法律法规为内容,面向社会集中开展一次以上法制宣传教育活动。
5、各执法单位围绕“效能机关 执法为民”,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、执法公示制、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质量评议制度,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,不断提高执法水平,争创“法治示范单位”。
6、各执法单位要认真总结典型,在本系统推选1名学法、用法、守法先进典型,10月下旬报市依法治市办公室。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,以此推进依法行政,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。
三、工作要求
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明确责任,强化措施,确保“效能机关 执法为民——法律进机关”活动落到实处。本次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2008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考评重要内容,各单位要及时将活动进展情况报市依法治市办公室。